保监产险〔2007〕1347号
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陕西分公司的请示》(安保文〔2007〕58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。
二、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,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。
三、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,你公司应向陕西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,经批准后,方可开业。
二○○七年十月二十六日